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的安全网,也是践行依法治国,提升*府治理水平的推进器。8月20日晚,由省委改革办与省广播电视总台合作推出的大型*策解读节目《*金时间——改革*策e解读》播出《发展公益诉讼共建法治江苏》。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检察公益诉讼是由检察机关为主体发起的公益诉讼。年7月,江苏成为这项工作首批试点省份。根据相关规定,检察公益诉讼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保护英雄烈士权益也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专项行动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近期,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监督江苏境内上千家外卖平台企业。对不规范的外卖平台进行取缔或者整顿,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损害食品药品安全要10倍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将承担10倍的惩罚性赔偿。
“支持起诉”制度助力公益组织
很多公益组织因人力物力不足等原因,对提起公益诉讼有所顾虑。对此,检察机关建立“支持起诉”制度,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公益组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公益组织提起诉讼的案件已有28件。
省*府作原告提起公益诉讼
年,安徽海德化工向长江非法排污,导致靖江和兴化停水50多个小时。案发后,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江苏省*府作为独立原告,提起公益诉讼。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由省级*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二审,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要求安徽海德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万元,生态环境功能服务损失费.95万元,总赔偿超过万元。
建议打造“四位一体”新格局
公益诉讼目前有三大主体: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行*机关。但有关赋予社会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资格,现行法律稍显苛刻。建议随着这三个主体的公益诉讼有序地开展,我们的立法应该能够掌握好鼓励公民运用诉讼来维护公共利益和防止滥诉二者间的平衡,有限开放公民的公益诉讼资格。检察机关、行*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如能够做到“四位一体”,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有深远意义。
新*推动破解公益诉讼四大难题
公益诉讼存在四大难题: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评估鉴定难、损害修复难。为解决这四大难题,我们出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多方面出招,同时还主动与多部门联合出台协作意见,共同维护公益。
公益诉讼观察员破解线索发现难
举报是公益损害线索的一个重要来源。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检察机关正在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选聘热心人士,向检察机关上报公益损害线索,拓宽线索发现渠道。
“随时拍”举报奖励等着你
全省基层检察机关已陆续建立线索举报制度,发现公益损害线索可拨打“”举报热线,或与各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