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警方通报安徽11岁男孩上吊自杀生前未遭老 [复制链接]

1#

生前在学校未曾遭到老师打骂

3月24日,霍邱公安就安徽11岁男孩上吊自杀事件发布警方通报。通报称,年3月19日21时55分,霍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城西湖乡新河口村一未成年人刘某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市、县公安机关全面调查,摸排走访,排除他杀。

针对刘某(男,11岁,城西湖乡新河口村人,城西湖乡老滩村新纪元学校四年级学生家长反映疑似“老师打骂学生”的问题,警方调查了刘某生前就读学校的老师、学生和相关人员13人,调取了3月17日至18日学校院内和食堂等相关视频,证实刘某生前在学校未曾遭到老师打骂。3月18日下午,刘某放学回家,离校前无异常表现。

事发当天,3月19日13时3分,刘某在家与其母亲通过手机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