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4例(福建6例,广西3例,广东2例,四川2例,北京1例),含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福建1例,广东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例——
上海例,吉林例,广东22例,浙江17例,山西10例,福建10例,黑龙江7例,云南6例,山东5例,青海5例,陕西3例,北京2例,内蒙古2例,江苏2例,天津1例,辽宁1例,江西1例,河南1例,湖北1例,重庆1例,四川1例。
含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上海例,吉林81例,浙江11例,江苏1例,福建1例,山东1例,广东1例,青海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9例,本土病例例(吉林例,上海例,黑龙江26例,福建21例,辽宁14例,河北8例,山东7例,山西5例,江西5例,浙江4例,河南4例,广东4例,江苏3例,北京2例,湖南2例,安徽1例,海南1例,四川1例,贵州1例,云南1例,陕西1例,甘肃1例,青海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16例。累计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4月1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7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68例,现有疑似病例16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境外输入88例,本土例——
上海例,吉林例,广西例,江苏49例,安徽47例,山西43例,湖北29例,河南25例,山东24例,河北23例,辽宁20例,广东19例,江西18例,云南16例,福建7例,浙江6例,青海6例,陕西4例,黑龙江3例,内蒙古2例,天津1例,海南1例,贵州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境外输入例,本土例(上海例,吉林例,河北例,福建82例,辽宁67例,江苏53例,安徽46例,江西22例,山东17例,河南17例,黑龙江15例,广西11例,甘肃10例,广东9例,云南9例,湖北5例,新疆5例,湖南3例,天津2例,山西2例,重庆2例,宁夏2例,浙江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例(境外输入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例。其中,香港特别行*区例(出院例,死亡例),澳门特别行*区82例(出院82例),台湾地区例(出院例,死亡例)。
北京昨新增2例本土确诊
4月14日0时至24时,北京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昨日均已通报),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确诊病例1:现住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东木樨园14号楼。4月4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4月13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4月14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确诊病例2:为南通四建北京分公司员工,工作地点为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金运大厦B座。4月5日被医院,4月11日返京后进行集中隔离,4月13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4月14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已对上述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北京近期累计报告43例感染者,关联、风险点位一图捋清→自4月3日以来北京已累计报告43例感染者病例关联一图捋清↓↓↓近期报告感染者住址、工作地位置图速览↓↓↓近期多起进口物品感染人,如何加强检测管控?
在近期疫情中,出现多起进口物品感染人的情况。如何加强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检测管控?
4月1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市疾控中心制定了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进口货物运输、地面代理、仓储、进口企业等主体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原则,负责对进口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海关部门负责按规定实施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抽样检测,对抽中货物开展预防性消*指导工作。
二是做好溯源登记。进口非冷链货品在通关、存储、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应做好登记,有关单位要建立详细的货品台账,包括进口货物名称及国别、进口国家(地区)、进口口岸、数量、静置时间、运输方式、货物流向等,做好核酸检测、消*、转运、销售和使用流向记录,做到每批次货品流向可查询、可追溯。
三是建立人员台账。进口非冷链货品有关单位应建立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加强内部管理,配合流调工作。台账核心信息包括单位相关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详细现住址、家庭联系人等;台账其他信息应包括人员进返京情况、近期核酸检测情况、单位聚集性活动情况、访客记录表等,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获取重点人员信息并采取管控措施。
四是专区存放、专人负责。所有进口非冷链货品要根据来源国家或地区的疫情风险情况进行物理分离。各进口非冷链货品单位和使用单位要设置货品的专门存放区,单独进行存放,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消*卫生等工作制度。
五是完善货品转运流程。进口货品经口岸结关放行后,物流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制定的进口货物转运疫情防控指引,做到与其他货品无交叉。可参照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对进口货品进行揽收、分拣、投递等,提倡自动化无接触式运行,加强相关物流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和运输工具消*工作。邮*快递业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生产操作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六是开展内外同检。各进口单位在收到货品后,应根据相关要求对内外包装及货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时应就地封存,第一时间向属地和疾控部门报告,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七是设置静置存放期。进口非冷链货品应设置一定的静置存放期,自进入海关开始到送至消费终端为止,可根据材质、保存条件、当前流行株特性等确定一定的静置存放时间。原则上非特殊急用货品通关和首次入库存放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然后再配送至消费终端;急用货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后再使用。
八是加强核酸检测。进口非冷链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制度。直接接触进口非冷链货品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做好健康监测,并经规范培训后上岗工作。
九是加强个人防护。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商业企业工作人员及个体消费者做好科学防护。收到进口非冷链货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各层包装做好预防性消*,处理完货品后及时规范洗手;包装箱、包装盒消*后及时丢弃或销毁,尽量不带入室内;鼓励进口非冷链货品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非冷链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强个人防护。
十是做好健康监测。接触进口非冷链货品的人员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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